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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最新修改公示

房天下  2018-04-27 09:55

[摘要] 为融合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应对交通设施等发展条件的变化,协调城乡发展与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确立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格局,满足新形势下规划管理的新要求,解决现行总规实施以来城市发展中遇到一些新的情况及需求,特编制本规划。

为融合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应对交通设施等发展条件的变化,协调城乡发展与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确立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格局,满足新形势下规划管理的新要求,解决现行总规实施以来城市发展中遇到一些新的情况及需求,特编制本规划。通过对《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的实施评估,按照《苏政办发〔2010〕81号》的要求,采取“城市总体规划较大修改”的方式编制本规划。

本次城市总体规划较大修改由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委托江苏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目前,已进入成果编制阶段,为了充分听取公众意见,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2017年修改)》(下称“规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天,自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25日止。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对规划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0512-56998710。 

规划修改要点如下:

1.城乡建设用地的调增调减

在城乡居民点建设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对张家港市域和中心城区的用地规划布局进行修改,包括建设用地的调减、调增,合计涉及建设用地增减调整1072公顷。修改前后,市域用地增减保持整体平衡。

调增用地主要为了满足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需求,满足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发展需求和立足现状存量的实施优化;调减用地主要位于城市外围现状发展缓慢的地区,现状以农林用地为主,对城市发展的整体影响较小。

2.公共服务设施修改 

(1)文化设施

在延续现行总规“市级、分区级、居住区级”形成网格化的文化设施布局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17号)及相关标准,完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空间布局,提升文化设施的服务能力。同时,在用地集约化引导下,合理优化市级文化设施的用地规模。

本次修改,调增文化设施2处,调整文化设施位置6处。修改后,文化设施用地面积97.8公顷,人均0.66平方米。

(2)教育设施

在空间方面,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城镇完全小学的服务半径宜为500m,城镇初级中学的服务半径宜为1000m”的要求,以慢行尺度优化中小学的空间布局方案,方便居民使用;在规模方面,延续现行总规的配置标准,以规模引导用地供给,满足使用需求。

本次修改,规划小学用地57处,用地面积合计197.4公顷。规划初中用地28处,用地面积合计124.8公顷。规划高中用地14处,用地面积合计114.4公顷。

(3)体育设施

空间布局上,合理布局大型体育设施,加快社区体育设施建设,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均衡布局、互为补充,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在规模分布方面,按照《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中Ⅱ类大城市人均体育用地面积0.5 ~ 0.8m2/人的要求,匹配规划人口的空间规模分布,按照需求调整体育设施用地规模,满足每位城市居民的使用需求,提升体育设施的使用效率。

本次修改,调整规划体育设施位置3处。修改后,体育用地面积78.93公顷,人均0.53平方米。

(4)医疗卫生设施

落实《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要求,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提升医疗资源配置水平,优化医疗卫生设施的空间布局,进一步满足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本次修改,调增医疗卫生设施1处,调整医疗设施位置1处。修改后,医疗卫生用地面积89.55公顷,人均0.61平方米。

(5)社会福利设施

落实国家《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遵循“坚持保障基本、兜住底线,坚持积极作为、引导预期,坚持多方参与、共同治理,坚持改革引领、全局视野”四个原则,增强基本民生保障能力。不断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福利体系。

本次修改,调整社会福利设施位置2处。修改后,社会福利设施用地25公顷。

3.绿地修改

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300米见绿、500米见园”,“大力倡导文化建园,加大对地域、历史、文化元素的挖掘,提高公园文化品位和内涵,打造精品公园”的要求以居民慢行为空间衡量尺度来引导空间布局优,提升公园绿地品质,满足居民亲近绿地的需求,方便居民使用,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在公园绿地的规模分布方面,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规划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8.0平方米/人”的要求,按照需求增加绿地规模,满足每位城市居民的使用需求,提升城市绿地系统的使用效率。

本次修改,调增绿地与广场用地96.99公顷,调减绿地与广场用地41.71公顷。调增的主要原因是提升规划公共绿地对城市居民“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覆盖率;调减的主要原因提升公园绿地品质,丰富公园文化内涵,而在公园绿地中增加文化娱乐设施。

修改后,规划绿地与广场面积2799.03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9.32%,人均绿地与广场面积18.91平方米,其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95平方米。

4.道路交通修改

(1)市域交通

由于南沿江城际铁路设计行车速度调整为350公里/,取消原总体规划中设置的张家港北站和金港站,保留张家港枢纽站。

规划“六横八纵”的市域主干路网中新增东渡大道(北至港丰公路,南至苏虞张公路)。调整塘桥西环路北段规划线形。

(2)城市道路

结合交通需求分析和道路现状建设情况,针对中心城区快速路和主干路进行修改,道路交通的优化策略分为四类:一是结合现状道路及沿线用地实际开发情况,调整道路线型,主要包括西二环、港城大道、一干河东路、双鹿路、青龙路、晨丰公路、新泾路、徐湾路、塘桥西环路、华芳路和华芳南路;二是结合交通需求分析,调整道路红线宽度,优化道路断面,主要包括新泾路和塘桥人民路;三是根据交通需求分析,新增的快速路和主、次干路,包括东渡大道和金谷路。

5.公用设施修改

市政设施的调整以现行总规为基础,结合设施现状、用地布局调整方案及近远期需求,进行局部优化,保障工程可落地、有建设空间。设施调整主要涉及到燃气工程、污水工程、环卫工程及消防工程四大类基础设施,具体调整4处:调整规划泗港天然气门站位置;保留现状塘桥工业废水厂;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取消规划高新1#消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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