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按照江苏省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总体部署,经市研究决定,自2016年6月27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
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为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设立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发证等业务工作。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
自2016年6月27日起,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由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张家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原有的房产证怎么处理?
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之前依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在依办理变更、转移等登记时,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类型
目前,可办理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为土地、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抵押登记、地役权登记等。
去哪儿登记?
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市区范围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及经开区(杨舍镇)范围内的商品房、安置房登记业务,各镇(区)国土分局(所)办理所辖区域的不动产登记业务。
其中,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辖区范围内涉及到的不动产登记业务由乐余国土分局统一办理。
各镇(区)登记窗口
市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
保税区国土分局:
经开区国土分局:
锦丰国土分局:
塘桥国土分局:
凤凰便民服务中心:
乐余国土分局:
大新国土所:
南丰国土所:
注意:因业务交接需要,从2016年6月20日起全市房产登记业务、土地登记业务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要求受理。6月24日暂停一天办理各类房产、土地登记业务。快告诉身边的小伙伴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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